云南玉溪市红塔区:加减乘除打造城市基层党建动力引擎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时间:2020-01-02 15:29:21
一、背景与起因
红塔区地处云南省中部、玉溪市西北部,是云南省南北交通的重要枢纽和往来东南亚邻国的重要通道,辖区国土面积100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0.3万人。2012年以来,城镇化率从40%跃升至70%,城市规模从20平方公里增加到30平方公里,大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城市基层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给城市基层治理带来了诸多挑战。一是街道权责不等,统筹协调“马达空转”。随着城市管理重心不断下移,街道已逐步成为城市基层治理的主要依托,承担了越来越重的基层治理任务,但街道“责重权轻”,对辖区内部门、行业、领域的可用资源“看得见、摸不着”,导致城市基层治理往往处于“空转”状态。二是社区人少事多,服务群众“动能不足”。全区平均每个社区不足10名干部,且薪酬待遇偏低,上升渠道狭窄、流动性大,但与上级部门签订的各类责任书达30余份,社区干部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利益格局分化,社会治理“摩擦增多”。特别是在旧城改造、征地拆迁、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一些“保留户口”人员在多方诉求无果的情况下,频频到各级进行非正常上访,甚至引起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的关注和报道。针对问题,红塔区按照推动赋权扩能做“加法”,统筹优化做“减法”,协同整合做“乘法”,综合治理做“除法”,全力打造城市基层党建的强劲“动力引擎”,筑牢党在城市的执政根基。
二、主要做法
(一)赋权扩能做“加法”,增强核心“驱动力”。一是赋予街道职能职权。坚持重心下移、权力下放,赋予街道党工委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考核权和选拔任用征得同意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对涉及辖区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对部门职能进社区的征得同意权、对驻区文明单位评选的参政建议权,增强街道在区域治理中的“话语权”。在“科教创新城”规划设计过程中,规划、住建、发改等部门充分尊重街道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采取调研座谈、专题研讨、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街道意见建议,保障了街道参与重大决策的“话语权”。二是建立社区参评制度。在驻区单位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时,赋予社区党组织一定分值权限,由社区党组织召开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和本社区的“两代表一委员”民主评议会,对驻辖区单位履行共驻共建责任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并反馈至驻区单位上级党组织,作为单位党组织、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推动驻区单位与社区主动对接,互联互动,共驻共建。三是推动资金资源下沉。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党费补助、社会支持的社区工作经费多元投入机制,确保街道每年不低于10万元、社区每年不低于8万元、居民小组不低于2000元党建工作经费;城市社区每年不低于1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推进各部门资金、项目捆绑打包下放到社区,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负责落实到位,确保社区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明白惠从何来。
(二)统筹优化做“减法”,降低系统“负载力”。一是调整优化机构设置。按照“4+X”的模式,在街道规范设置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与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与平安建设办公室,改变“向上对口”为“向下对应”。规范建设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统筹设立党群服务、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功能性工作前台,实现“一次性受理、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形成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服务体系。二是实行工作准入制度。清理规范区级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全面清理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建立86项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和53项社区印章使用清单,“两个清单”以外的事项严格按照准入审批程序报批,经核准后方可纳入社区工作范围,未列入事项不得交社区办理,依法需要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由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让社区减压减负。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取消区级职能部门对街道直接考核,考核内容统一纳入区委、政府对街道综合考核,推动街道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和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上来。加强考评结果运用,配套制定绩效考核、末位管理、容错免责等办法,推动考核工作公开透明、考用结合、导向鲜明,引导各级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对基层和群众负责。
(三)协同整合做“乘法”,形成整体“牵引力”。一是建立“三张清单”。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主导,全面了解街道社区的共建需求、驻区单位和居民的服务需求,建立需求清单;对街道社区和驻区单位可提供的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资源清单;由社区党组织协调各方结合自身优势积极主动认领服务,形成项目清单。建立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搭建常态化供需对接平台,优化清单发布、认领、交办流程,推动区域各类党建资源和群众服务需求有效对接,促进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二是推行“三社联动”。建立社会购买服务项目库,推进公共服务项目化供给,依托社会组织党委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以项目补贴等方式积极培育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纠纷调解、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敬老养老等各类社会服务活动,孵化培育了“义工联”、“慈善爱心服务部”等一批社会组织,打造形成了“布衣工程”、“小桔灯”夜校、“蝴蝶微心愿”、“爱心黄手环”等特色服务品牌,使社会组织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弥补了公共服务的不足。三是建强“三支队伍”。在党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第一书记等方式壮大党建工作队伍。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建立社区干部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社区干部生活待遇,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解决好“人难进、人难留”的问题。在志愿者队伍建设方面,按照党建带群建促社建的思路,发挥群团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团结教育、服务群众的功能,打造一支以党员为主体,妇女、团员等为补充的志愿者队伍,推进志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四)综合治理做“除法”,消除社会“摩擦力”。一是制定居(组)38项权力清单。编制居(组)干部各项权力运行的工作规范,以群众容易理解、看得懂的图表形式进行逐条细化,明确每项居务工作事项名称、实施责任主体、权力行使依据、权力运行流程、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变居(组)主任(组长)审核把关为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确保小微权力运行“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给居(组)干部工作划定了“红线”,保障居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给群众明白,让干部清白。二是修订完善居民公约。从体现社区自身特点,体现乡土味道,便于群众理解、接纳、传承的角度出发,由社区党总支牵头,成立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充分发挥党组织审核把关作用,积极倡导男女平等、敬老养老、节俭办事的社会主义文明新风,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引发社会矛盾的“老大难”问题,切实让公约成为承载居民愿望、引领文明风尚、指导基层自治的重要依托,助推了依法治区进程。三是推动党建网格与综治网格“双网融合”。按照“网联万家、格中办事”的思路,将全区划分为1032个网格,把党支部建在网格上,把党支部书记推选为网格长、党员推选为网格员,对应负责网格内居民服务协调工作,把党组织的工作触角延伸到居民小区的每个角落。深入开展“网格大调解”工作,由网格党员担任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治安“协管员”,通过走访、暗查、摸排等多种形式,倾听基层、倾听群众的心声、呼声,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和诉求,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辖区、矛盾不上交,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三、成效及启示
(一)街道统筹协调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街道党组织是联接辖区内各领域党组织的坚强“轴心”,区域内的各项事务都需要街道进行统筹协调,不赋予街道相应职权,这个“轴心”就会“空转”,党领导城市基层治理也就成了一句空话。通过优化设置街道内设机构,实现了街道的资源优化重组和再次整合,解决了以往人员分散、条块分割等问题,使管理更加科学化、扁平化,工作效能显著提升。通过赋予街道职权职能,增强了街道在区域事务中的“话语权”,让街道协调区域资源更加“有底气”,不论是大机关还是小单位,都能在街道的统筹下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通过改进完善考核机制,把街道从沉重的经济考核任务和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服务、抓治理。
(二)社区服务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显著提高。社区是服务群众的“第一线”,需要对群众多元化的需求做出快速精准的回应,必须一手抓“减负”一手抓“蓄能”,为社区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撑。通过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制定“工作事项清单”和“印章使用清单”,挡住了各级职能部门不合理的工作“下沉”事项,让社区能够“轻装上阵”。通过建立“三张清单”,让驻区单位党组织“晾”出了家底、“晒”出了需求,促进了区域资源的“大整合”,实现了供需“精准对接”,充分释放各领域党建“外溢”效应。通过推动“三社联动”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2017年以来,38个城市社区项目库立项实施服务群众项目536个,解决了学龄儿童托管、空巢老人照料等现实问题,受益人数2万余人。通过建强三支队伍,组织42499名志愿者在网上登记注册,累计开展各项志愿服务583次,增加了城市的温度,提升了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明显改善。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根本目的在于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根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联系群众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不断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和在群众心目中的威望。通过建立38项权力清单,实现权力运行程序、过程、结果全程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在社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社区事务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通过修订完善居民公约,打破了基层长期以来在婚丧嫁娶、批地建房、利益分配等方面的陈规陋习,解决了8722人新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积案,受到了《人民日报》《中国妇女报》《云南日报》的认可和肯定。通过党建网格与综治网格“双网融合”,进一步促进了党的领导和工作向基层细胞延伸,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红塔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玉溪市连续3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7次跻身“中国最安全城市”、2017年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项——“长安杯”提供了有力支撑。
(责编:宋晨、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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